據報道,在廣東深圳,一名叫周女士的員工被開除,原因是她拒絕參加公司的下班后團建活動。該員工對此提出了勞動仲裁。
據周女士介紹,她的工作是單休并且每天下班時間是6點,因為覺得團建浪費時間不想去,所以拒絕參加。但是第二天,她收到了公司領導通知,被解雇了。
有些人認為,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強制要求員工參加團建有違勞動法規定,并且周女士已經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時間,沒有必要強制參加公司活動。而且該公司只支付員工工作小時時間,并沒有支付加班費用。
總之,該事件引發了人們對于員工權益、勞動法規的關注和討論。無論如何,尊重員工個人情況和權益,是企業做好員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那么為什么那么多人排斥團建呢?
不喜歡與同事交往:團建通常包括與同事們一起玩游戲、聚餐等,而有些人可能不喜歡太過于親近同事或是覺得這樣的活動沒有必要。
時間和金錢成本:團建需要時間和金錢成本,對于一些人來說可能會覺得這樣的活動浪費時間或是對個人財務造成壓力。
活動不夠有趣:有些公司團建可能會缺乏新意或者策劃不夠充分,導致參與者感到無聊或者沒有興趣。
差異化需求:團建安排的活動可能并不一定符合每個人的需求,有些人可能喜歡戶外運動,有些人則喜歡看紀錄片,所以一些人可能會覺得這類活動對于自己并沒有多大的吸引力。
工作與生活分離:對于一些人來說,他們希望能在工作之外享受自己的個人時間,而公司團建可能會打破這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