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的印發旨在,提高網絡直播營利行為的規范性,規范網絡直播的合法性,加強監管部門對網絡直播的管理。
網絡直播就是借助于互聯網,通過音頻、視頻的形式向觀眾展示實時的信息。隨著近幾年來科技的不斷發展,人們對娛樂活動的需求急劇增加,使得網絡直播的發展十分迅猛。然而,由于網絡直播發展過快,許多人都扎堆進行,希望借助這種流量來賺錢。一時間,網絡風氣可謂烏煙瘴氣,有些人靠著打擦邊球、裝瘋賣傻來博取觀眾的眼球。
面對此等情形,國家一直在不斷加強網絡直播的規范工作,針對那些傳播不良、低俗內容的直播間,及時進行下架封殺。而此次的意見也明確提出,網絡直播平臺要提高自己的責任心,加強網絡直播的管理工作,需要每過半年就向網信、稅務部門報告網絡直播的營利行為、收入類型等信息,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取締那些非法營業的直播,規范網絡直播的風氣。
意見規定,任何用戶不得借助網絡直播來進行虛假營銷、自我打賞等方式來吸取流量,更不能故意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同時,網絡直播平臺需要依法繳納稅務,不能以任何方式逃稅、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