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紅書上的西班牙華人網友在接力轉發一篇帖子,尋找一位在西班牙有房產的中國人,因為該房產被一家吉普賽人占領,而按照當地法律,要想奪回這個房子并不容易。
西班牙語中,人們會用“okupa”(奧庫帕)代表霸房族。“奧庫帕”行為源于2008年的歐債危機,當時西班牙許多人失業后無法償還房貸,銀行將房子收歸己有。這些失業又失房的人為了生存,就開始強占一些沒人住的公寓、別墅甚至倉庫作為棲身之地。后來,一些非法移民也仿效“奧庫帕”,空房子被占比例越來越高。
起初,房主報案后只需向警方提供房產證證明自己的物業被人強占,警方就會出警驅離占房者。但警方的行為激怒了強占者,他們組成了“占房聯盟”,和警方發生激烈沖突。事后,巴塞羅那等地政府出臺規定:被強占的房屋在48小時內可通過報警的方式由警方處理,超過48小時警方無權干涉,房主必須走司法程序,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強占者如果不動用被占領房屋內的物品,房主就無法告其盜竊等罪名。走司法程序,少則2年多則4年,如果強占人中有未成年人,官司打上10年也未必能有什么結果。
其實,此類事件也并非僅發生在西班牙。據報道,由于英美法系中的逆權侵占法,長期空置的房屋存在被侵占的可能性。根據“逆權侵占法”規定,房地產的非業主持續占用對方土地超過一定的法定時限后,原業主的起訴期限終止,該占用者可以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比如在澳洲,在侵占者正式成為新業主前,如果房東發現了侵占者,那么侵占者的行為屬于非法的擅闖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