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指的是殘疾人失業保障金、小企業欠薪保障金、住房公積金。
殘疾人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征收范圍是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用人單位。
小企業欠薪保障金的作用是當企業繳費后,如發生歇業、破產或“小老板”逃匿等情況,因此而拖欠員工工資或欠繳社保費的,可申請墊付欠薪或社保費,按規定,凡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員工不到300人的企業,均需繳納欠薪保障費。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只在城鎮建立,農村目前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總結:
三金指的是殘疾人失業保障金、小企業欠薪保障金、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