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約定購回是什么意思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證券約定購回是指投資者按約定價格向券商賣出標的證券,并約定好在未來的某一時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券商手中買回該標的證券的交易行為。該交易目的是為了幫助投資者的進行短期的資金融通。證券約定購回包括了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共兩次交易,在一般情況下,賣給券商但投資者還未進行買回的標的證券,在這段時間內其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會于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原投資者。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類型有哪些?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采取的是“兩次交易,兩次交收”模式,每個回合都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購回期限通常不超過一年。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初始交易
客戶欲獲得資金,需使用自有證券進行初始交易,T+2日賬戶中資產可用可取。
2、正常購回交易
客戶在進行初始交易時填寫的《交易委托書》已包括購回交易委托,正常情況下,在客戶賬戶中資金足額時,到期購回日時購回交易正常進行,客戶歸還資金,取回證券。
3、提前購回交易
如客戶欲提前了結交易,歸還資金,可以申請提前購回。得到公司許可后,親臨柜面填寫《提前購回交易委托書》,提交交易委托,提前取回證券,歸還資金。購回期限不足14天的,按最低14天計算利息。提前購回利率與初始交易時約定的購回利率相同。
4、延期購回交易
客戶可提前5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延期購回申請,延期后合并計算的購回期限不能超過365天。獲得公司許可后,客戶需親臨柜臺填寫《延期購回交易委托書》,提交交易委托,延期購回交易利率以延期后實際期限所處期間的利率決定。
5、追加初始交易
在待購回期間,客戶的履約擔保比例低于130%,又不愿提前購回時,可新增一筆初始交易,交易對價可為0,可與其所有未到期初始交易合并計算履約擔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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