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產假有多少天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流產休假不應當扣基本工資,可以對績效獎、出勤獎進行酌情扣減,勞動者沒有工作不能產生效益,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比例進行折扣績效,如果用人單位要求滿勤才發出勤獎,勞動者雖然合法請假,但畢竟不是真正出勤,用人單位可以扣減出勤獎。
女職工生育還有哪些福利呢?
1、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生育津貼;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3、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