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區別:四級主辦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職級之一, 四級主任科員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之一;
2、工作內容區別:四級主辦的工作內容主要是依照法律、法規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四級主任科員具體從事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3、數量區別:四級主辦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藥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于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四級主任科員屬于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范疇,數量非常多,是公務員職位的主體。
總結:
定義區別:四級主辦屬于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范疇,四級主任科員屬于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范疇;
工作區別:四級主辦的工作內容是依照法律、法規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四級主任科員的工作內容是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數量區別:四級主任科員的數量要比四級主辦的多,四級主辦往往只存在于政府特定部門的基層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