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基本要素一般包括五個要素分別是信用主體、信用客體、信用內容、信用流通的工具和時間間隔。
①信用主體:信用作為特定的經濟交易行為,要有行為的主體,是指行為雙方當事人。其中轉移資產、服務的一方為授信人,而接受的一方則是受信人。但在有關商品或者是在貨幣信用交易的過程中,信用主體常常既是授信人又是受信人;而在信用貸款中,授信人和受信人則是分離的、不統一的。
②信用客體:信用作為一種經濟交易行為,必定有被交易的對象,即信用客體。
③信用內容:授信人以自身的資產為依據授予對方信任,受信人則是以自身的承諾為保證取得信用,所以在信用交易行為發生的過程中,授信人取得一種權利,受信人承擔一種義務。
④信用流通的工具:授信信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需要表現在一定的載體上,這種載體被稱為信用流通工具。
⑤時間間隔:信用行為與其它交易行為的最大區別在于,它是在一定的時間間隔下進行的,沒有時間間隔,信用就沒有棲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