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表示企業多交的增值稅額,當應交增值稅是貸方余額時表示的是應繳增值稅,指的是貸方余額轉到了該科目的貸方。當應交增值稅表示的是多交增值稅時,就是把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到了該科目的借方,反映出來的稅額就是企業多繳的部分。
未交增值稅的貸方表示,本期應交未交的增值稅金額,而借方則表示,企業本月多交的增值稅和本月上交上期應交的增值稅。未交增值稅一般是由應交增值稅的貸方結轉而來的,一般為貸方余額,表示的是本期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金額;出現借方余額的情況比較少,一般若出現借方余額,則表示企業多交了增值稅,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是在增加購票額時,預繳增值稅時多交的。
未交增值稅是什么意思?
未交增值稅指“應交稅費”科目的“未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