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我國將機構投資者限定為與個人投資者相對應的一類投資者,只要是在證券市場上從事投資及相關活動的法人機構,均是一般意義上的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這類投資者一般具有投資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等特點。由于這些投資活動對市場的影響較大,使得機構投資者比較注重資產的安全性,能夠充分分散投資風險。
機構投資者可以分為哪些種類?
①政府機構投資者,政策參與證券投資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宏觀調控,彌補市場調節的不足。
②金融機構類投資者,可以具體分為證券經營機構、保險經營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和、主權財富基金、其他金融機構。
③企業和事業法人類機構投資者。
④各類基金投資者,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和社會公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