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實踐中,很多人誤以為綠本是車輛所有權的法律證明文件,但實則不然,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準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 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的登記。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所在辦理車輛牌證時,憑購車發票,或者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的法律文書等機動車來歷確認機動車的車主。
? ? ? 因此,公安機關登記的車主,不宜作為判別機動車所有權的依據。可見大綠本并不是車輛所有權的法律證明文件,其實屬準予上路行駛的行政證明。通過以上解答,大綠本究竟是什么這個問題就不再困擾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