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擔保指的就是債權人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留置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得到清償,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了義務,債權人應當返還留置物。
留置擔保的成立條件、適用范圍、擔保范圍、留置權的效力、留置權的消滅都由法律明確規定,不能由當事人約定,是債權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享有的權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屬于法定擔保物權。
留置擔保只限于法律有明文規定的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的范圍內行使,法律未作規定的,不適用留置這種擔保方式。
總結:
留置擔保指的就是債權人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留置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得到清償,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了義務,債權人應當返還留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