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面試官來說,在篩選個人簡歷時,主要是看求職者的個人工作經歷。那么工作經歷怎么寫呢?
1、工作時間段:即在一家公司工作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
2、工作年限:這是企業判斷一個求職者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的重要條件之一。如果是應屆生,可以寫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實習經驗。
3、工作單位:一定要寫全稱,企業最好能在網上查詢到相關信息,以增加簡歷的可信度。
4、擔任職務:要詳細羅列在該職務下所做的工作及項目,項目經驗可專門詳細介紹。
5、主要業績:這部分是非常重要的,最好給出具體的數字和得到的獎勵。
在寫工作經歷時,一定需要仔細斟酌和取舍,以免給面試官帶來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