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有6個節氣,分別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二十四節氣,是歷法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
一歲四時,春夏秋冬各三個月,每月兩個節氣,每個節氣均有其獨特的含義。廿四節氣準確地反映了自然節律變化,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是指導農耕生產的時節體系,更是包含有豐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統。廿四節氣蘊含著悠久的文化內涵和歷史積淀,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際氣象界,二十四節氣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二十四節氣的公歷日期每年大致相同:上半年在6日、21日前后,下半年在8日、23日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