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禁止攜帶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易燃易爆物品、刀具、超過規定容量的液體化妝品、特殊異味水果、高度酒精飲料、充電寶超過規定能量、自熱米飯等。
具體來說,像牛奶、生蛋這類食品是不允許攜帶的,而煮熟的雞蛋和特殊異味的水果如榴蓮也是禁止攜帶的。對于化妝品,液體類的如水乳、爽膚水等,每瓶的容量不能超過100毫升,且所有液體的總量不能超過1000毫升。此外,像打火機、火柴這類易燃物品,以及水果刀、菜刀等刀具都是禁止攜帶的。
還有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物品,如硫酸、溫度計等可能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也是禁止攜帶的。而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不能超過規定值,否則也不允許攜帶。同時,寵物需要辦理寵物托運手續,不能隨身攜帶上飛機。
總的來說,為了保障飛行安全,乘客在登機前需要仔細檢查自己的行李,確保不攜帶任何禁止攜帶的物品。如果有不確定的物品,最好在出發前查閱航空公司的規定或者咨詢機場工作人員,以免在機場遇到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