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充電寶攜帶的標準主要包括容量、數量、攜帶方式以及使用限制。
首先,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不能超過100Wh,這樣的充電寶無需航空公司批準即可攜帶。如果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那么需要經過航空公司批準后才能攜帶。而且,每位乘客攜帶的充電寶總數不得超過兩個。
其次,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或者放在手提行李中,嚴禁放在托運行李中攜帶。這是為了確保飛行安全,避免充電寶在貨艙中可能引發的安全問題。
此外,飛行過程中是嚴禁使用充電寶的,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當始終保持關閉狀態。
最后,如果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注額定能量W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如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再根據標稱電壓計算得到額定能量。
總的來說,為了確保飛行安全,乘客在攜帶充電寶時需要嚴格遵守這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