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支部委員主要包括團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各自職責不同。
團支部書記呢,就是負責團支部全面工作,及時傳達貫徹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結合團支部的實際情況,研究安排團支部的工作。他們還得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組織委員的職責呢,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團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需要提出團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和督促團小組過好組織生活。還要了解和掌握團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團支部書記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工作,搜集和整理團員的模范事跡,建議團支部給予表揚和獎勵。
宣傳委員則主要負責團的宣傳工作,比如了解和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情況,根據黨組織和上級團委的指示,結合本支部團員青年的思想實際,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擬定學習計劃和建議。他們還要組織團員青年學習政治理論、時事政策和團的基礎知識,根據團員青年的需求組織開展各種文體活動,豐富團員青年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