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兩委的分工通常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說了算。
在中國農村的村級組織中,村兩委指的是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這兩個委員會的成員通常是通過選舉產生的,他們代表村民管理和決策村里的事務。
關于村兩委的分工,一般來說,會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來討論和決定。這是因為村民自治是我國農村基層民主制度的核心,村民有權通過代表會議或大會來表達自己的意愿,并參與決策過程。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還會受到鄉鎮政府、村黨支部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影響和指導,但最終的決策權還是在村民手中。所以,村兩委的分工,歸根結底還是由村民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