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戶申請時,一般不會查女兒女婿的財產或收入情況,除非女兒女婿是與低保申請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低保的申請主要考察的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是否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果女兒女婿并不與低保申請人共同生活,那么他們的財產或收入狀況通常不會被納入低保審查的范圍。
但是,如果女兒女婿確實與低保申請人共同生活,并且他們的收入或財產狀況對低保申請有影響,那么相關部門可能會要求提供女兒女婿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查。這種情況屬于個別案例,具體處理方式還需根據當地政策和實際情況而定。
總的來說,低保審查主要是針對申請低保的家庭成員,特別是與低保申請人共同生活的成員。女兒女婿的財產和收入情況,只有在他們與低保申請人共同生活并對其低保申請產生影響時,才會被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