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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前人賺錢,后人遭殃。為了追逐經濟利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經濟發展,從短期看取得了經濟利益,提高了財政收入,提高了人民的收入水準。但是,從長遠看,是得不償失的。以環境污染為代價取得的經濟發展,不僅造成了環境污染,而且損害了人民身體健康,降低了人民生活品質。而且污染者在使用環境資源時所聚集的財富,與修復治理其破壞環境所需成本相比,相差成百上千倍,代價十分巨大!要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但是,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用破壞環境換取經濟發展,關鍵在于一些人和地方為了追求一已私利,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政績,為追求GDP的增長,有的明明知道某個項目要產生污染,要破壞生態環境,卻還要引進,還要發展。他們將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對立起來,好像發展經濟就得破壞環境,保護環境就無法發展經濟。這種急功近利的做法是一種飲鴆止渴、殺雞取卵式發展方式。這樣的“政績”越多,給當地帶來的生態破壞也越嚴重,百姓的利益損失也就越大,甚至造成“幾位干部出政績,幾代人吃惡果”的現象,更談不上可持續發展。這樣的“政績”與一些官員的貪污腐敗行為相比,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的傷害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此,不少有識之士疾呼:各級領導干部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有“環境政績”意識。發展經濟不要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出政績不能只想到對數字負責。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志。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希望“天更藍、樹更綠、水更清、城更美”,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和追求。只有走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之路,才能實現綠水青山,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