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現金,現在是違法的,不要買返現的保險,沒保障。
保監會對保險銷售行為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返還現金”是絕對明令禁止的,一旦有保險公司或兼業代理機構違反銷售規定,將面臨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違規成本相當高,大家都不會以身犯險。”
如果由保險公司返錢給消費者,則明顯存在返還保費行為,屬于違規行為;但如果返還現金由該銷售平臺支出,則不涉及違規銷售。
此外,還有一個關鍵問題在于這家網銷平臺是否具備代銷保險產品的資質,是否獲得了正規有效的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資格。
最好還是不要買這樣的保險。
擴展資料:
車輛該買的4種保險:
第一種,交強險
交強險就是國家規定的強制購買的險種,這也是我們買車上戶時必須要的東西,不然不僅辦不到手續,就連上路都是不允許的,而且買了,也不能不把保險標志放在一旁,必須要貼在擋風玻璃上。如果沒貼,那么被抓住也是要扣分罰款的。所以這個險種是必須要購買的。
第二種,三者險
這個也就是常用的險種,一般來說這個現在的賠付金額是非常大的,畢竟現在的豪車非常多,如果不小心把車撞壞了,那么可以說的是,這個險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是賠付不起的,所以這個險也是非常值得買的,雖然不能賠付全額,但是卻也能給帶來很大的幫助。
第三種,不計免賠
可能對這個險種的字面意思不是很理解,這個險種是一種附加保險,也就是在保險的基礎上全額賠付,這種保險的存在是,三者險在幫賠70%的情況下,其余30%由不計免賠來全額賠付。
所以這個險種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這個險種也是非常便宜的,也就在幾百塊錢之內,所以還是很值得購買的。
第四種,車輛損失險
這種保險在以前我們是不提倡大家購買的,一般前面三種保險就能把事情解決完,所以都會覺得沒必要在購買其他的了,但是在行車過程中如果是我們把別人車子給撞了,那么雖然不用出錢給對方,但是車子就需要掏腰包了,所以這種險也就是為了這種情況而來的,用來維修車。
所以也是非常值得購買的。
其它所有險種,其實都可以不買,因為雖然能夠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在生活中,保險如果超過了,那也就沒必要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車輛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