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保險第一年是按照基本費率來計算的,既不上浮也不下降。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幾種特殊情況的交強險費率浮動方法
(一)首次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費率不浮動。
(二)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應當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且交強險費率不浮動。
(三)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或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投保短期交強險的,交強險費率不浮動。其他投保短期交強險的情況下,根據交強險短期基準保險費并按照上述標準浮動。
(四)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后追回的,根據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機關證明,在丟失期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強險費率不向上浮動。
(五)機動車上一期交強險保單滿期后未及時續保的,浮動因素計算區間仍為上期保單出單日至本期保單出單日之間。
(六)在全國車險信息平臺聯網或全國信息交換前,機動車跨省變更投保地時,如投保人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強險費率向下浮動。不能提供的,交強險費率不浮動。
擴展資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除投保人明確表示不需要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完成保險費計算后、出具保險單以前,向投保人出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告知書》(附件),經投保人簽章確認后,再出具交強險保單、保險標志。投保人有異議的,應告知其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的查詢方式。
第十四條 已經建立車險聯合信息平臺的地區,通過車險聯合信息平臺實現交強險費率浮動。除當地保險監管部門認可的特殊情形以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告知書》和交強險保單必須通過車險信息平臺出具。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關于印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