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接報案、調度、查勘、立案、定損(估損)、人身傷亡跟蹤(調查)、報核價、核損等。
依據《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第十七條規定:公司應制定覆蓋車險理賠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按照精簡高效原則,對接報案、調度、查勘、立案、定損(估損)、人身傷亡跟蹤(調查)、報核價、核損、醫療審核、資料收集、理算、核賠、結銷案、賠款支付、追償及損余物資處理、客戶回訪、投訴處理以及特殊案件處理等各環節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辦法進行統一規范。
逐步實現標準化、一致性的理賠管理和客戶服務。為防范風險,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理賠處理各環節銜接點要嚴格規范,前后各環節間應形成必要的相互監督控制機制。
擴展資料:
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司應建立理賠費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規范直接理賠費用和間接理賠費用管理。理賠費用分攤應科學、合理并符合相關規定。
2、直接理賠費用要嚴格按照列支項目和原始憑證、材料,如實列支,審批權應集中到省級或以上機構,并按照直接理賠費用占賠款的一定比例監控。
3、間接理賠費用要制定嚴格的間接理賠費用預算管理、計提標準、列支項目、列支審核以及執行監督制度,間接理賠費用的列支項目和單筆大額支出應規定嚴格的審批流程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