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是每個月領一次還是三個月領一次?
失業金是每個月領一次還是三個月領一次?
但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拓展資料。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
導讀但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拓展資料。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
失業金是每個月領一次。失業保險金一般是按月領取,當月申領,次月發放。每一次申領,批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3個月。失業人員一次申領期滿后仍然沒有就業的或被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如果要求繼續領取,必須再次申領。但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拓展資料: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金是每個月領一次還是三個月領一次?
但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拓展資料。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