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護理保險,也稱為長期護理保險,是一種在被保險人喪失自理能力、年老、患病或死亡時為被保險人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保險類型。長期護理保險仍處于試點階段。凡參加過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均可參保。如果他們享受國家工傷保險的生活和護理福利,他們就不能參加長期護理保險。
長期護理保險是為喪失日常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提供生活護理和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解決這些人最基本的生活護理和醫療護理需求。長期護理保險與醫療大病保險一樣,是一種健康保險。如果功能喪失導致無法照顧自己,必須依靠他人的幫助才能正常生活,保險公司將賠償被保險人。還有養老保險福利,可在被保險人60歲后領取;死亡保險福利,可在被保險人死亡后領取。
如果合同約定的疾病在保險期內首次發生,您也可以領取老年疾病保險金。長期保險的保護對象基本上是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我國長期保險試點融資必然涉及醫療保險的整體資金賬戶和個人賬戶,這是經濟規范。希望國家能夠引入一個多層次的殘疾等級評估標準框架,地方政府可以做出更多相應的調整。醫療機構是長期護理保險的主要服務提供者。如果沒有更多的私人服務機構的干預,長期護理服務市場將無法形成。
長期臥床不起的患者由于頻繁的窒息和咳嗽,很容易形成累積性肺炎,所以他們應該經常坐起來,翻身,拍拍后背,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如果出現壓瘡,必須及時治療,否則會對患者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如果患側長時間不能活動,很容易造成該側肌肉萎縮和退縮,不利于今后的康復。長期肢體不活動容易形成靜脈血栓,導致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