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為什么交500元保證金,這合理嗎, 這是不是潛規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為什么交500元保證金,這合理嗎, 這是不是潛規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要交500元保證金是騙局,這是不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中包括了就業、擇業的權利。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財物,不管是扣押證件還是金錢,都是違法的。
導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要交500元保證金是騙局,這是不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中包括了就業、擇業的權利。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財物,不管是扣押證件還是金錢,都是違法的。
不合理,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要交500元保證金是騙局,這是不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中包括了就業、擇業的權利。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財物,不管是扣押證件還是金錢,都是違法的。但是也有例外情況,有些是保監會規定收取的,各家保險公司少部分應該是這樣。只是要注意: 1、錢應該由你自己直接交到銀行(你所加入的保險公司帳戶上),盡量不要交給個人; 2、把銀行收據的底聯交給公司,他會換給你公司蓋章的收據發票,留好! 3、以后離職了,憑收據退還保證金(大概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各個公司的規定略有不同,你可以參考上面的做法。 不管怎樣,有關錢的事情,一定要慎重些。[拓展資料]常見套路有以下幾種:1、巧立名目收錢一些皮包公司和中介機構在招聘會上接收簡歷后,會電話通知應聘者來面試,隨后以辦工作證、居住證、統一職業裝、入職培訓費、工作押金等名義收錢,再通知應聘者上班,工作就是以公司的名義再去招聘會上招人騙錢,以此無限循環。2、打出高薪的幌子有的公司在招聘時打出高薪、高提成的誘惑,應聘者面試后才知道是有責任底薪的,必須完成一定業績才能拿到提成,否則真正到手的工資根本維持不了生活。3、招刷單員、打字員有些不法分子以“兼職”為借口招聘刷單員或打字員。通常一開始他們會給應聘者一點好處,如果應聘者想繼續做,就得交押金,不法分子拿到押金后就會跑路。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為什么交500元保證金,這合理嗎, 這是不是潛規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入職要交500元保證金是騙局,這是不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中包括了就業、擇業的權利。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財物,不管是扣押證件還是金錢,都是違法的。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