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金額。怎么理解?
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金額。怎么理解?
針對的是外幣實收資本的入賬價值,銀行外幣結匯產生的匯兌損益,不屬于資本折算差額。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資本時,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匯率確定,折算成記賬本位幣的金額就是確定的,所以不產生折算差額。1、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計,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2、《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存在合同匯率的情況下,外幣資本應按合同匯率確定,合同匯率和外幣資產入賬匯率不同產生的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第十條:“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導讀針對的是外幣實收資本的入賬價值,銀行外幣結匯產生的匯兌損益,不屬于資本折算差額。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資本時,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匯率確定,折算成記賬本位幣的金額就是確定的,所以不產生折算差額。1、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計,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2、《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存在合同匯率的情況下,外幣資本應按合同匯率確定,合同匯率和外幣資產入賬匯率不同產生的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第十條:“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201/wz/18266452052.jpg)
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金額,即以資本金形式投入的外幣實收資本,不產生匯兌損益。針對的是外幣實收資本的入賬價值,銀行外幣結匯產生的匯兌損益,不屬于資本折算差額。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資本時,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匯率確定,折算成記賬本位幣的金額就是確定的,所以不產生折算差額1、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計,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2、《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存在合同匯率的情況下,外幣資本應按合同匯率確定,合同匯率和外幣資產入賬匯率不同產生的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第十條:“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因此,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外幣投入資本屬于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采用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約定匯率折算,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由于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形成的資本公積如何記賬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因接受外幣投資所采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企業在接受外幣資本投資時,一方面,應將實際收到的外幣款項籌資產作為資產入賬,并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另一方面,應將接受的外幣資產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如果投資合同中約定匯率的,應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賬戶。對于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小于按收到外幣當日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的部分,應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賬戶;對于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大于按收到外幣當日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的部分,應借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賬戶。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形成資本公積的會計處理企業接受外幣資本投資時,收到的外幣款項等資產作為資產登記入賬,同時對接受外幣資本的投資,應作為投資者的投入增加實收資本。 將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按收到外幣資產投資當日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之間就會產生差額,對此差額應將其計入資本公積。 對于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小于按收到外幣投資當日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的部分,應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 對于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大于按收到外幣投資當日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的部分,應借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
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金額。怎么理解?
針對的是外幣實收資本的入賬價值,銀行外幣結匯產生的匯兌損益,不屬于資本折算差額。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資本時,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匯率確定,折算成記賬本位幣的金額就是確定的,所以不產生折算差額。1、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計,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2、《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存在合同匯率的情況下,外幣資本應按合同匯率確定,合同匯率和外幣資產入賬匯率不同產生的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在“資本公積”下單獨設明細核算。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第十條:“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