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需要解決有關手續:1、申請單位向所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設置申請書、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等手續。2、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設置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按照市社區衛生服務組織設置規劃以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準則》進行初審,合格的報市衛生局審批。3、市衛生局自接到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報告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核,合格的發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置準許書》。4、社區衛生服務站建成后,申請人向市衛生局提交《社區衛生服務組織執業許可申請書》,由市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合格的發給《社區衛生服務組織執業許可證》。非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應當按限定到同級民政部門進行民辦非公司單位登記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獲到《社區衛生服務組織執業許可證》,不得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名義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