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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分。根據查詢廣東省人民政府得知,廣東省高考滿分是750分。廣東省高考采用3+1+2的考試模式,不分文理科。具體的分數構成如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計入考生總成績。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滿分為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等級分的計算方法是:將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每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生的卷面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的人數比例分別約為17%、33%、33%、15%和2%。將A至E等級內的考生卷面成績,依照等比例法則,分別換算到100~83、82~71、70~59、58~41和40~30五個分數區間,得到每個考生的等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