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虛開補稅還查下游嗎
上游虛開補稅還查下游嗎
銷售方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而且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以及不是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對購貨方不認定為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拓展資料。一、非法取得發票的行為,按偷稅處理的情形。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與其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取的。
導讀銷售方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而且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以及不是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對購貨方不認定為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拓展資料。一、非法取得發票的行為,按偷稅處理的情形。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與其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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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稅法規定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交易、且購貨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取的。銷售方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而且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以及不是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對購貨方不認定為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拓展資料:一、非法取得發票的行為,按偷稅處理的情形。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與其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取的。二、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有關規定購貨方不予抵扣進項稅額或者不予出口退稅;購貨方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稅,應依法追繳。購貨方能夠重新從銷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而且取得銷售方所在地稅務機關已經依法對銷售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進行查處證明的,購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準予抵扣進項稅款或出口退稅。實際上,購貨方很難重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就無法抵扣進項稅。另外,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也是同樣的道理。現實中,就有這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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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方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而且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以及不是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對購貨方不認定為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拓展資料。一、非法取得發票的行為,按偷稅處理的情形。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與其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也就是購貨方從銷售方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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