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依存度指當年的債務收入與財政支出的 比例關系。其計算公式是:債務依存度=(當年公債發行總額/當年財政支出總額)×100%。另一個是用當年的債務收入額除以當年的中央財政總支出,再 乘以100%,我們稱之為“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在中國,由于國債是由中央財政來發行、掌握和使用的,所以,使用后一種口徑(即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更具現實意義。當國債的發行量過大,債務依存度過高時,表明財政支出過分依賴債務收入, 財政處于脆弱的狀態,并對財政的未來發展構成潛在的威脅。因為國債畢竟是一種有償性的收入,國家財政支出主要還是應依賴于稅收,債務收入只能是一種補充性 的收入。因此,國債規模的合理性主要可以根據這一指標來判斷。拓展資料:一、在1992年我國整個國家財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財政的近3/5的 支出需指望發行國債來維持。國際上有一個公認的控制線(或安全線),即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是15%-20%,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是25%-30%左 右。如果說,28,2%的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雖然超出了國際上公認的控制線,但未超出太多,我們還可以勉強接受的話,那么,57,77%的中央財政的債 務依存度無論從哪一方面講,都有點“離譜”了。顯然,我國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主體格局的中央財政支出,其資金來源一半以上要依賴發行國債,不僅與政 府本身的性質不符,而且,長此以往,恐怕難以為繼。其中潛在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二、公式債務依存度=當年公債發行總額/當年財政支出總額×100%。該項指標用以表示在當年政府預算中,公債收入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其中財政支出包括債務還本付息支出,它反映財政支出對公債的依賴程度。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文的內容過后對于債務依存度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您可以在律圖的法律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