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的區別是什么?
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的區別是什么?
(1)法律法規的認可與否:盈余管理產生的條件是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使得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符合來選擇相應的會計政策,進行會計處理,這便企業以合法的手段調節利潤成為可能。而利潤操縱則是采用木合法的手段改變企業的盈余信息,其目的是欺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得不當利益。(2)運用的手段不同:由于盈余管理是以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前提條件,所以手段的應用是在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范圍內進行的。利潤操縱則是以不合法的手段來粉飾企業的財務報表,如提前確認營業收人與推遲確認本期費用,利用銷貨退回的會計處理在年終摘假銷售,長期潛虧掛賬等。利潤操縱的有些手段但是突破了一定的限度,就成為不合法的操縱行為。
導讀(1)法律法規的認可與否:盈余管理產生的條件是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使得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符合來選擇相應的會計政策,進行會計處理,這便企業以合法的手段調節利潤成為可能。而利潤操縱則是采用木合法的手段改變企業的盈余信息,其目的是欺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得不當利益。(2)運用的手段不同:由于盈余管理是以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前提條件,所以手段的應用是在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范圍內進行的。利潤操縱則是以不合法的手段來粉飾企業的財務報表,如提前確認營業收人與推遲確認本期費用,利用銷貨退回的會計處理在年終摘假銷售,長期潛虧掛賬等。利潤操縱的有些手段但是突破了一定的限度,就成為不合法的操縱行為。
盈余管理與利潤操縱的區別:(1)法律法規的認可與否:盈余管理產生的條件是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使得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符合來選擇相應的會計政策,進行會計處理,這便企業以合法的手段調節利潤成為可能。而利潤操縱則是采用木合法的手段改變企業的盈余信息,其目的是欺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得不當利益(2)運用的手段不同:由于盈余管理是以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前提條件,所以手段的應用是在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范圍內進行的。利潤操縱則是以不合法的手段來粉飾企業的財務報表,如提前確認營業收人與推遲確認本期費用,利用銷貨退回的會計處理在年終摘假銷售,長期潛虧掛賬等。利潤操縱的有些手段但是突破了一定的限度,就成為不合法的操縱行為(3)行為的動機不同: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都會使企業的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受到損害,但兩者的動機有較大的不同。盈余管理其目的不外乎滿足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要求、合理避稅、便自己的管理業績和管理才能得到認可。而利潤操縱則是管理當局利用信息的不對稱,采取欺詐手段不合法地調整企業的盈余,實現不當獲利的人僅是企業的管理者,而大多數股東和其他信息使用人則成為受害人。拓展資料:1,產生盈余管理的原因:權責發生制的固有缺陷是形成盈余管理的主要因素。應計制會計或權責發生制試圖將經濟實體發生的交易與其他事項和情況,按照其產生的財務結果在不同期間加以記錄,而不是在經濟實體實際收人或付出現金時予以確認。因此,為了反映經濟實體在某一期間的業績,而不是僅僅記錄現金的收人和支出,應計制會計采用了預提、待攤、遞延以及分配等方法程序,將各期間收人與費用、收益與損失配比。
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的區別是什么?
(1)法律法規的認可與否:盈余管理產生的條件是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使得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符合來選擇相應的會計政策,進行會計處理,這便企業以合法的手段調節利潤成為可能。而利潤操縱則是采用木合法的手段改變企業的盈余信息,其目的是欺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得不當利益。(2)運用的手段不同:由于盈余管理是以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前提條件,所以手段的應用是在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范圍內進行的。利潤操縱則是以不合法的手段來粉飾企業的財務報表,如提前確認營業收人與推遲確認本期費用,利用銷貨退回的會計處理在年終摘假銷售,長期潛虧掛賬等。利潤操縱的有些手段但是突破了一定的限度,就成為不合法的操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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