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稅和賦有什么區別?
古代稅和賦有什么區別?
舉例:稅是指農民像國家交錢 而賦則是國家打仗時收的錢,我國歷史上稅收有過各種各樣的名稱。稅收產生初期用來滿足軍事需要征收的軍需品叫做賦。除“稅”這個詞外,還稱作賦、租、捐、課、調、算、庸、糧、榷布、錢等等。有時它們之間還發生混用或聯用的現象。在中國歷史上混用或聯用最多的詞是“賦稅”、“租稅”和“捐稅”。說明。(一)稅;
導讀舉例:稅是指農民像國家交錢 而賦則是國家打仗時收的錢,我國歷史上稅收有過各種各樣的名稱。稅收產生初期用來滿足軍事需要征收的軍需品叫做賦。除“稅”這個詞外,還稱作賦、租、捐、課、調、算、庸、糧、榷布、錢等等。有時它們之間還發生混用或聯用的現象。在中國歷史上混用或聯用最多的詞是“賦稅”、“租稅”和“捐稅”。說明。(一)稅;
區別在于稅是用于國家建設的而賦在于國家武裝力量的建設。舉例:稅是指農民像國家交錢 而賦則是國家打仗時收的錢,我國歷史上稅收有過各種各樣的名稱。稅收產生初期用來滿足軍事需要征收的軍需品叫做賦。除“稅”這個詞外,還稱作賦、租、捐、課、調、算、庸、糧、榷布、錢等等。有時它們之間還發生混用或聯用的現象。在中國歷史上混用或聯用最多的詞是“賦稅”、“租稅”和“捐稅”。說明:(一)稅“稅”字最早出現在《春秋》所記魯宣公十五年的“初稅畝”(公元前594年),這是春秋時期魯國對農業賦稅制度的改革。實行“初稅畝”后,土地所有者只要交稅,全部收獲就可以歸自己支配,首次以法律形式承認了土地私有。“稅”字是由“禾”、“兌”兩個字組成。“禾”指農產品,“兌”有送達和交換的意思,因而送交農產品的為稅。當然在現代,稅的范圍決不僅限于對農產品的征收,而是國家對整個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二)租稅租在現代與稅的含義是不同的。租是指財產的所有者,在一定時期內讓渡財產使用權而取得的代價和報酬。租是經濟利益的有償交換,稅是國家無償的征收,二者的概念是有區別的。因此把租和稅合起來(稱為租稅)概括稅收這種特殊分配形式,顯然是不合適的。但是在古代,稅與租是通用的。這是因為在我國奴隸社會,有一種土地工有制的概念,即“普天之下,莫非圣土,率土之濱,莫非王巨”。在這種觀念下,國家向諸侯、公卿、大夫征稅,同天子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向諸侯、公卿、大夫收租是等同的。這就是所謂的租稅合一,在很長一段時期里人們一直使用“租稅”這個名稱。現在看來,使用這個名稱是不科學的。三)賦稅賦在古代有特定的含義。稅收產生初期用來滿足軍事需要征收的軍需品叫做賦。如征用的兵車、武器、衣甲等。所以賦字由“貝”加“武”二字組成,即貨幣用于戰爭的意思。而中國古代的稅最早是指對土地產品和工商業的征收。用于國家一般經費。正如《漢書·刑法志》的記載: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各國實行”初稅畝”以后,各國的軍賦改為接田畝征用,如魯國的丘甲規定方一里為井,十六并為丘,每丘出成于一匹,牛三頭。由于按田畝征收軍賦,賦和稅的名稱才逐漸混用,統稱賦稅。
古代稅和賦有什么區別?
舉例:稅是指農民像國家交錢 而賦則是國家打仗時收的錢,我國歷史上稅收有過各種各樣的名稱。稅收產生初期用來滿足軍事需要征收的軍需品叫做賦。除“稅”這個詞外,還稱作賦、租、捐、課、調、算、庸、糧、榷布、錢等等。有時它們之間還發生混用或聯用的現象。在中國歷史上混用或聯用最多的詞是“賦稅”、“租稅”和“捐稅”。說明。(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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