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錄取規則的變化,能通過哪些事件看出?
科舉制度錄取規則的變化,能通過哪些事件看出?
一、南北榜案反映了明朝科舉錄取規則的變化。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全部錄取的51位士人都是南方人,沒有北方人,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滿。朱元璋為了平衡南北勢力,親自策問,重新錄取了61名北方人,這就是“北榜”。二、明朝時期,南北方的文化差距導致科舉錄取中出現了“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的矛盾。北宋時期,南方人在科舉考試中開始占據優勢,北宋全國進士9630名,其中南方人占95.2%。為了平衡地域勢力,北宋實行了“逐路取人”。而元朝時期,科舉制受到嚴重打擊,如規定全國選鄉試合格的300人赴會試,四等人各占50人,這使得漢族的仕途遭到打擊。
導讀一、南北榜案反映了明朝科舉錄取規則的變化。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全部錄取的51位士人都是南方人,沒有北方人,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滿。朱元璋為了平衡南北勢力,親自策問,重新錄取了61名北方人,這就是“北榜”。二、明朝時期,南北方的文化差距導致科舉錄取中出現了“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的矛盾。北宋時期,南方人在科舉考試中開始占據優勢,北宋全國進士9630名,其中南方人占95.2%。為了平衡地域勢力,北宋實行了“逐路取人”。而元朝時期,科舉制受到嚴重打擊,如規定全國選鄉試合格的300人赴會試,四等人各占50人,這使得漢族的仕途遭到打擊。
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重要方式,其錄取規則在不同朝代有所變化。通過一些重要事件,我們可以看出這些變化。一、南北榜案反映了明朝科舉錄取規則的變化。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全部錄取的51位士人都是南方人,沒有北方人,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滿。朱元璋為了平衡南北勢力,親自策問,重新錄取了61名北方人,這就是“北榜”。二、明朝時期,南北方的文化差距導致科舉錄取中出現了“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的矛盾。北宋時期,南方人在科舉考試中開始占據優勢,北宋全國進士9630名,其中南方人占95.2%。為了平衡地域勢力,北宋實行了“逐路取人”。而元朝時期,科舉制受到嚴重打擊,如規定全國選鄉試合格的300人赴會試,四等人各占50人,這使得漢族的仕途遭到打擊。三、從明朝開始,科舉考試實行了分省取士。洪武年間,南方籍進士占總數的71%,建文和永樂年間更達到了83%。為了照顧北方文化發展和地域平衡,楊士奇主張推行南北分卷,后來又演變為南、北、中三卷,錄取時南卷占55%,北卷占35%,中卷占10%。分省取士在保證公平取士、擇優錄取的原則下,兼顧各省的利益,是有利于地域公平的。
科舉制度錄取規則的變化,能通過哪些事件看出?
一、南北榜案反映了明朝科舉錄取規則的變化。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全部錄取的51位士人都是南方人,沒有北方人,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滿。朱元璋為了平衡南北勢力,親自策問,重新錄取了61名北方人,這就是“北榜”。二、明朝時期,南北方的文化差距導致科舉錄取中出現了“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的矛盾。北宋時期,南方人在科舉考試中開始占據優勢,北宋全國進士9630名,其中南方人占95.2%。為了平衡地域勢力,北宋實行了“逐路取人”。而元朝時期,科舉制受到嚴重打擊,如規定全國選鄉試合格的300人赴會試,四等人各占50人,這使得漢族的仕途遭到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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