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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短期內不會。據我國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是有可能要被處于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機關覺得他的情節嚴重,是有可能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的。1、如果停留的時間超過使館給你批的停留期,也就是產生滯留問題,情節嚴重會產生刑事責任被關入獄,情節較輕會產生罰款居留,如果海關工作人員比較好,而只是延誤個一天半天的,也許會放過關,但建議正常回國。2、強制遣送回國的狀況不是每個人都適用,如果實行強制回國,短期內看到的是以后不去這些國家了,但是對個人檔案造成的污點是洗不掉的。所以去迪拜,鑒證到期故意不回,短期內不會被強行遣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