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登記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5、公安部門出具的房屋門牌變更證明;
6、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查驗原件);
7、委托書(申請人不能親自到場辦理時出具,并提供申請人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單位申請登記時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注:
1、房屋已抵押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文本,在二樓商務中心領取);
2、單位申請時提交的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根據《洛陽市地名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各類地名標志(含城鎮中的街巷牌和門牌)的設置和管理,由地名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其中,城鎮及街巷名稱標志由地名管理部門或會同城建部門負責,城鎮的樓、門牌由地名管理部門或會同公安部門負責。
擴展資料
提交查驗資料:
1、公安部門出具的房屋門牌變更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
3、其它相關資料。更換門牌雖然暫時給部分市民造成不便,但從長遠來看,規范門牌工作無論對城市發展還是對市民來說都是一件有益的事。市民辦理相關手續時如有需要,可向派出所要求開具門牌號更改的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洛陽網-記者跑腿:門牌號“被變更”去哪兒才能問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