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鄉村公路不需要辦理征收土地手續的法律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農村道路,是農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因此修建農村道路不需要辦理土地征收審批手續,但是需要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修筑鄉村公路注意事項:
1、如果是在原來的路基上擴建,只占用少量坡地的,不需要辦手續。其他村民無權反對。
2、如果是新開一條路,不占耕地的,也不需要辦手續。占用耕地的,就占用的耕地需要辦理手續。
擴展資料:
建設公路需要辦理的前期手續:
1、根據規劃,編制項目建議書;
2、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初步設計文件;
4、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5、根據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項目招標;
6、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征地拆遷等施丁前準備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施上許可;
7、根據批準的項目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
8、項目完工后,編制竣工圖表、工程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辦理項目交、竣工驗收和財產移交手續;
9、竣工驗收合格后,組織項日后評價。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