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民幣有主幣、輔幣之分,一元即為主幣,一角即為輔幣。
塊”作為主幣量詞,大致經歷這樣一個過程:從寫作“塊”,釋為“土塊也”;引申為塊狀物的通稱,如石塊;
“毛”本是讀“毫”,為記賬方便,往往將“毫”省筆為“毛”。久而久之,習非成是。現在仍然有的地方讀“毫”不讀“毛"。如香港特別行政區使用的一毫硬幣。
主幣,又稱本位幣,是一國貨幣制度中的基本通貨,是國家法定的計價、結算單位;輔幣,即輔助貨幣,是指本位幣單位以下的小額貨幣,輔助大面額貨幣的流通,共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使用。《中國人民銀行法》第16條規定:“人民幣的單位為元,人民幣輔幣單位為角、分。”?《宋史·瀛國公紀》“楊太后聞_死,撫膺大慟日:我忍死艱關至此者,正為趙氏一塊肉爾,今無望矣。”而外國銀元進入中國,“塊‘則開始被視作銀塊稱量使用,一塊洋鈿”、“兩塊大洋”、“三塊袁大頭”即是其客觀表現,量詞“塊”長期與銀元相聯系計量使用,關系逐漸凝固,而被當作主幣單位量詞使用,后雖紙幣取代銀元,但“塊”的這種用法被保持下來,成為今天群眾使用的一種非正規的主幣單位量詞。角本義為獸角,《說文》“角,獸角也,象形。”外國銀元進入中國時,與銀元配套分等的小銀元也流入了中國,民間稱其為角子、銀角子、銀毫,輔幣單位“角”應是由名詞“角子”發展而來,與數詞結合而表示小額貨幣數量的“一角”、“二角”等,且清后期以來一直行用于民間。清后期一些材料中可看到對角幣和貨幣單位“角”的記載,如同治六年(1867)鍾大_《請變法鑄錢議》“查廣東香港錢法與外洋無異。后來清政府自鑄龍洋時,一元以下的小銀幣也被稱為角子或小洋,有的并在幣面注明“一角”,“二角”、“五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