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畝地是60平方丈,666.66平方米。
計算方法:在農村土地丈量一般使用米尺丈量,長乘于寬再乘于15就得出面積的讀數。如15mx20m=300平方米再x15=0,45畝。
拓展資料:
“畝”字來源于中國夏、商、周的井田制度所實施的井田模型,而夏、商兩代的井田模型與周朝的井田模型存在一定的差異,所以,“畝”字實際起源于夏、商兩代的井田模型。在先秦一些重要文獻中,“畝”往往是對“私田”的稱呼;“田”往往是對“公田”的稱呼。“一畝”按出土的“商鞅方升”測算約相當于0.2907市畝,那么,當時100畝就相當于29.07市畝。
如果從還原出來夏、商井田模型并加以分解,就不難看出“畝”其實是夏、商時代農戶在井田所耕種的土地規劃狀態的符號化的表達方式。其實,“畝”字的繁體字為“畝”,其中“畝”部表形,“久”部是對“畝”的當時的實際存在狀態或者說結構的進一步的解釋,這樣一來,只要認識到夏、商的井田模型或者說農戶耕作的具體的土地規劃形,“畝”對于自身解釋的對象是可以不言自明的一種字符或者符號。
所以,這里,必須注意的是,“畝”在夏、商時代也許既是對一戶農戶所耕作的一塊土地如夏朝50畝、商朝70畝的稱呼。而夏、商井田模型與周朝井田模型是存在一定的結構性差異的,孟子正是把周朝井田耕作面積套入商朝井田模型中從而使得他的解釋出現難以自圓其說的矛盾的。歷史上許多關于井田制度的討論也未能解決這一問題以至于無法把其中的矛盾性予以解決。可見,解決夏、商與周朝之間的井田模型實際上是進一步討論井田制度的關鍵所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