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廠房及綜合建設用地是工業用地的土地性質,這種土地可以蓋廠房、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倉庫及其工廠的附屬設施用地,發展工業,不能用于房地產的開發。
工業用地是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鐵路、碼頭和輔助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
擴展資料: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并富有生氣,但也會帶來一系列問題。
參考資料:
用地性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