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城鎮戶口養老保險繳了六年,轉為農村戶口后,仍然可以繼續繳納。
農保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受戶口性質限制,轉為農村戶口后也可以轉移到農村養老保險,合并起來,也就是說,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沒有差別。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進行。因此,可以繼續繳納城鎮社會養老保險的。
擴展資料: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已經把城市和鄉村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一了,不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統稱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相對應,也是我國兩大社會保險制度之一。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