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買賣農民土地,這是違法行為。但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可以將該土地進行轉讓取得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還規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所得的50%以下。
擴展資料:
遏制土地違法轉讓現象亟待嚴肅追責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但是,在一些地方,村干部私自非法賣地情況比較嚴重。
江西省橫峰縣公安局破獲的系列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中,多名涉案村干部不僅擅自出賣村小組集體土地,還侵吞賣地款,主動索賄。
甚至還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援引辦案民警的話說,涉案村干部“起初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和索賄的行為涉嫌違法”。
此外,據報道,福建省閩侯縣某村委會未經有關機關批準,擅自占用該村耕地32.17畝進行填土平整。
然后將上述32.17畝土地中的28畝土地使用權,分別以每平方米20元、200元、500元的價格賣給該村58戶村民用于房屋建設,并以暫收土地補償款、厝地款的名義開具收款票據。
非法交易款額達3373800元。閩侯縣國土資源局介入調查,認為該村委會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并將有關證據材料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
村干部違法賣地、非法占地的情況,已經引起地方有關部門的重視。
比如,鄧州市穰東鎮人民政府2015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嚴格落實村組干部打擊非法占地建設和信訪工作責任制的通知》中說,按照‘守土有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非法占地違規建設行為和信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上述通知內容在鄧州市政府的官方網站上被公開。
該通知指出,村組干部存在有非法占地違規建設行為的,實行“三停一立案”即:先停止職務、停止崗位工作、停發工資,再做處理,符合立案條件的一律由執法執紀部門立案查處。
鄧州市穰東鎮人民政府下發通知打擊村組干部非法占地的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穰東鎮人民政府自己卻被指涉嫌違法賣地。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
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吳子君認為,根據這一規定,鄉(鎮)政府無權出讓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78條規定,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
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遏制土地違法轉讓現象亟待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