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門:
環境保護部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定污染控制標準,監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處理處置。
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創新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裝備自主化工作。
財政部負責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財稅政策。
國土資源部負責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用地標準,保障建設用地供應。
農業部負責生活垃圾肥料資源化處理利用標準制定和肥料登記工作。
商務部負責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
在地方層面,主要是住建部門和環保部門負責生活垃圾的具體管理,其中住建部門負責生活垃圾的清運、處理處置及相關設施建設的管理,環保部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處置過程中的污染防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