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級關系。省聯社根據省政府的授權,對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含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聯社)進行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聯社)成立于2004年12月18日,由全省83家縣(市、區)級聯社共同出資組成,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機構,注冊資本5000萬元。
擴展資料:
主要職能
制定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制定行業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執行;指導農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規范、有效的經營管理機制,完善內控制度,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新的業務領域;
組織電子化和綜合業務網絡建設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詢服務;依法指導督促農村信用社選舉理事、監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員,負責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理事長(董事長)、主任(行長)的考核提名;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農村信用社員工培訓;
組織農村信用社之間資金調劑和融通,辦理或代理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參加資金市場,為農村信用社融通資金;協調有關方面關系,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合法權益等。省聯社不具體經營存貸款業務。
省聯社根據履行職能和發展業務的需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內設機構。設置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會計部、業務管理部、審計稽核部、監察保衛部以及科技信息中心等內設機構,同時設資金清算服務中心等直屬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