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買賣流程中,稅費、房本費等都是買方承擔,賣方都是凈得價。但,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貸款沒還清的房子想要出售、賣方違約、物業交割費用沒有結清,這個時候就需要賣方出錢了。
一、貸款沒還清,賣方要出錢?
是的。貸款沒有還清,還在抵押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賣方必須出錢還清貸款才能出售自己的房子。對于房屋有貸款沒還清的賣方,盡管理論上可以通過買方首付來對自己的房子解抵押,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資金風險極高,且自行交易條件苛刻,很難保證整個流程的資金安全。
那么,賣方如何解抵押?
1.賣方湊錢自己還清銀行貸款。
對于賣方來講,這是最直接的方式。如果賣方有可支配的資金,就可以給貸款行打電話預約提前還款。將自己的房子解抵押之后就可以走正常的房屋買賣流程了。
2.找中介或者金融機構“墊資”,成功過戶后收到房款再還上。
目前有一些正規的擔保公司涉及不動產解抵押方面的工作,賣方可以經由正規中介推薦,選擇擔保公司“墊資”,幫助自己“解抵押”,待收到房款后再還款給擔保公司,完成“解抵押”流程。當然在這個過程中,賣方需要支付一些費用。
二、賣方違約,賣方要出錢?
是的。簽署定金協議后違約和簽署買賣合同后,如果賣方違約,就要按照協議/合同約定進行賠償。
1.簽購房合同逾期
定金協議中關于合同簽署時間的約定
在定金協議中規定,在約定時間內賣方如果沒有配合買方簽署買賣合同,屬于賣方違約,需賠償雙倍定金!即如果買方付10萬定金,賣方需賠付20萬!
2.過戶逾期
購房合同中關于過戶時間的約定
在《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中,關于權屬轉移登記有明確的規定。如果賣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配合買方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金。
3.遷戶口逾期
購房合同中關于戶口遷出的約定
按照合同規定,如果賣方在約定時間內,沒有遷出自己的戶口,那么就需要賠償規定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仍未遷出的,每天都要支付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4.騰房逾期
購房合同中關于交房時間的約定
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將房子交付給買方,需按照約定賠償。逾期15日后仍未交付的,買方可以要求退房,賣方除了退還全部房款之外,還得支付額外的違約金。
三、物業交割費用沒結清,賣方要出錢?
是的。對于沒有結清的費用,賣方需要自行承擔。那么物業交割時要清算哪些費用呢?
1.水、電、燃氣費用結清;
2.供暖費結清;
3.物業費結清;
4.有線電視過戶及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結清。
在購房合同中也有明確約定:
購房合同中關于物業交割費用的約定
所以,如果賣方物業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費等沒有結清,賣方需要付錢繳清,之后才能進行物業交割。
四、辦理售房委托公證,賣方要出錢?
一般情況,誰做委托誰出錢。如果賣方在售房環節中不能夠到場,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售房委托公證。
如何辦理售房委托公證
注:
1.辦理公證時,需要多準備幾份公證書,防止在售房過程中出現不夠用的情況。
2.公證書內容越全越好,約細致越好,避免環節疏漏。
收費:
不同的公證處對于公證項目的收費不同。以售房委托公證為例,辦理公證費用約為300元。
當然,除了售房委托公證,辦理其他的公證也需要交一定的費用,比如:
1.監護公證(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名下的房子);
2.繼承公證(出售去世老人的房子)。
在整個房屋交易過程中,賣房出錢的情況相對較少。對于賣方來講,看清合同約定項目,做好時間規劃,避免違約,便是省錢之道了。
資料來源:
《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北京市方圓公證處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