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省級單位采購協議供貨范圍內的項目,須以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為基礎,按照經濟適用和最佳性價比原則,就擬采購產品的配置、價格和服務等在同類產品各品牌之間,以及同一品牌各協議供應商之間進行比較和詢價,以獲得最佳性價比產品。
經詢價比較后,通過金財網大平臺終端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申報采購計劃,按職能劃分和工作流程,經省財政廳部門管理處或預算處(編審中心)、政府采購處、國庫處(支付中心)終審后方能執行采購。無采購預算和未落實采購資金的采購計劃,省財政廳一律不予受理。經審核批復后的采購計劃不得隨意更改,如變更須說明理由并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
擴展資料:
省級單位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的相關要求規定:
1、省級單位與供應商簽訂的《省級單位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協議供貨采購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以及與省政府采購中心簽訂的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協議供貨采購合同簽訂后,供應商應將合同送省政府采購中心審核、編號備案。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省財政廳、省政府采購中心各一份。
3、采購資金按照財庫[2007]40號文件執行。省級單位財務部門應按照合同內容在雙方約定時間內及時辦理支付手續,因采購單位未履行付款義務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采購單位承擔。對無正當理由長期拖欠貨款的單位,省財政廳將暫停撥付其他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四川省財政廳關于2012-2013年度省級單位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