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飲酒年齡法案》規定,禁止21歲以下的個人購買或者公開持有酒精飲料。
擴展資料:
美國最小飲酒法律的作用
美國由于立法完善與執法嚴格,禁止未成年人飲酒效果顯著。根據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1998年的數據,發生在21歲以下年輕人身上的與酒精相關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1982年的22/100000人,降低到1997年的10/100000人。
同時期在高中生中,酒精使用者人數從69.7%降低到了52.7%,狂醉人數從40.5%下降到31.3%。
從1982年到1997年,共有17359人因《最小飲酒年齡法案》而免于死亡。據美國國立酒精濫用和酒精中毒研究院(NIAAA)稱,1988年至1998年,青少年的飲酒量下降了約1 3%,15-20歲的青少年因飲酒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減少了近一半。
而《酒精與藥物研究雜志》(Journal of Studies on Alcohol a.n.d Drugs)一項2006年開始的研究顯示,2011年,36%的大學生承認在2個星期內他們參加過狂飲,在1988年《最小飲酒年齡法案》剛實施時這一數據是43%,而高中生這一人數比例更是從1988年的35%降低到2011年的22%。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法治——最小年齡飲酒法可有效控制青少年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