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Overload)是指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裝載能力。
1、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準未達3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記3分;
2、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準3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記6分;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準100%以上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記6分。
擴展資料:
超載車輛的危害:
超限超載運輸危害極大,因載重過大會嚴重破壞道路,增加道路維護費用,縮短道路使用壽命,車輛長期處于超負荷狀態,極易導致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現為輪胎變形爆胎,剎車失靈,轉向器輕飄抖動,鋼板彈簧折斷等等,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車輛超載嚴重污染大氣環境。超載車輛為了取得較大的牽引動力,常用低檔大油門行駛,發動機油料燃燒不充分,致使排放的廢氣超標,噪聲過大,大氣環境被嚴重污染。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超載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