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產權人和共有人其實就是住房產權所有人,如果處理房屋產權需要雙方簽字,實際上沒有區別,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如果一定要分區別的話,如果有區分產權比例的話,屬于按份享有產權份額。
擴展資料:
一、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二、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三、由于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分共同共有關系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于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當這種關系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并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產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