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根據國家發改委的統一安排,對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在車票價格不長的前提下,增加燃油稅補貼每公升汽油1.00元,每公升柴油0.80元。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車型燃油標準落實補貼。
燃油標準: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于2012年5月正式發布了《關于實施北京市第五階段車用汽柴油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此次《通知》表示,從2012年5月31日零時起,北京市將實行新的車用汽、柴油兩項地方標準,即“京Ⅴ”燃油標準。調整后的標準總體嚴于國家第五階段建議指標,與歐洲同階段標準基本接軌。
擴展資料
按照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財建【2009】1008號文的規定,城鄉道路客運經營者(城市公交企業和農村客運經營者)的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的測算和補貼標準如下:一、是合理制定補貼資金的分配方案。根據財政廳下達的補貼資金額度,科學測算,制定了城市公交車按標臺補貼、城市出租車按輛補貼、農村道路客運按座位補貼、島際水路客運按功率補貼的分配方案。
二、是建立嚴格的申報機制。對屬于補貼范圍內的經營業主按要求將車、船和經營者的信息填報匯總后以文件或書面形式申報。三、是建立嚴格的審查復核機制。建立了主管單位初審、主管科室復核、局辦公會審批、市財政局審查的四方審查復核機制。審核內容包括:應享受補貼對象的營運證和登記備案信息是否相符;補貼年度車船增減、過戶變動情況;客座位、船舶功率變動情況;享受補貼對象的開戶行、開戶名稱和賬號等個人信息。四、建立公平透明的發放機制。將審批確認的燃油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公示一周,經車船主簽字確認后,直接將補貼資金轉入個人的銀行賬戶。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燃油補貼